聊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不得宣传和炒作学区房概念
聊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不得宣传和炒作学区房概念日前,山东聊城市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及销售人员行为的通知》,对聊城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行为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提到,要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及销售人员商品房销售的宣传和承诺内容,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公众,要以楼盘预售方案和销售案场公示内容为限,其他内容一律不予宣传和承诺。不得宣传和炒作学区房及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炒作市场行情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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