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查处某紫砂艺术公司擅自使用“大师”姓名实施混淆及虚假宣传
宜兴市查处某紫砂艺术公司擅自使用“大师”姓名实施混淆及虚假宣传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江苏省仿冒混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021年第三批)8件。其中包括宜兴市查处某紫砂艺术公司擅自使用“大师”姓名实施混淆及虚假宣传案。2020年1月,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某紫砂艺术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壶底印有顾景舟、蒋蓉、季益顺、吕尧臣、汪寅仙字样的紫砂壶共计824把,证书7本。经查,当事人购进冒用“大师”姓名制作的紫砂壶用于销售,并伪造收藏证书,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紫砂壶824把、证书7本,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另查明当事人自2016年开始虚构王XX的职称和学历信息,制作包含虚假内容的紫砂作品证书,欺骗、误导消费者,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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