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要求所有陶瓷企业10月底前全部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山西朔州要求所有陶瓷企业10月底前全部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5月7日,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公开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基本上是入园企业)”被投诉放弃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违规使用水煤气这种污染较大的燃料,造成“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经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反映的“怀仁市和应县两地约60余家陶瓷企业使用水煤气”属实,反映“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形同虚设”不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怀仁市7家企业未经环评批准建设使用煤气发生炉的违法行为,已责令7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并拆除违法建设的煤气发生炉,拟对7家企业处以25万元罚款;针对8家陶瓷企业窑尾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的违法行为,已责令7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拟对这8家企业处以21万元罚款。针对1家未按规定安装窑尾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拟处罚5.6万元。
2、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怀仁市市委、市政府和应县县委、县政府制定方案于2021年10月底前所有陶瓷企业使用天然气,否则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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