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一建材网's Archiver
建材社区
›
装修杂谈
› 2012年1月1日起电视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yao
发表于 2011-11-28 15:44:19
2012年1月1日起电视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1月1日起电视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www.jc68.com
全国服务热线:
400-0755-393
加盟咨询电话:
0755-82034561
投诉建议Q Q:
275171283
讨论互动QQ群:
64982759
报料号:jc68_com
服务号:jc68-1
平台移动端二维码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