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布陶企自建LNG点供设施规模条件
佛山公布陶企自建LNG点供设施规模条件8月6日,佛山市工信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陶瓷企业自建LNG点供设施规模条件通知如下:1、窑炉生产线4条及以上,且厂区连片面积达到250亩及以上(自有或租赁)的陶瓷企业。2、窑炉生产线少于4条,但厂区连片面积达到150亩及以上(自有或租赁),且2019年入库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陶瓷企业。符合以上第1或第2条规定的陶瓷企业,可向各区经促局提供窑炉生产线条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自有),或土地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同意书(租赁)、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经确认后,企业持确认函办理后续相关流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