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将军岭新型陶瓷厂环境违法被罚款
福建南平:将军岭新型陶瓷厂环境违法被罚款7月24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内容,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5月13日发现浦城县将军岭新型陶瓷厂原煤露天堆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现决定罚款2万元,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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