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要求改造住房、教育医疗等新建设施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山东潍坊要求改造住房、教育医疗等新建设施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近日,山东潍坊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下新建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设施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定比例(2020年各区、市属各开发区25%,县市15%,以后每年原则上按不低于2%比例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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